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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深港跨境运输第二阶段分流转运安排的通告

2025-08-21

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132浏览

为进一步推动深港跨境运输“东进东出、西进西出”战略落实,配合皇岗口岸功能调整及陆路口岸布局优化,经深港两地口岸管理部门共同协商,现就第二阶段分流转运措施通告如下:

一、自2025年8月22日零时起,运输特定货物的跨境货车须经深圳湾口岸通关,不再经由皇岗口岸。该类车辆通行深圳湾口岸的时间限定为每日9:30至17:00。

二、跨境货车如须经由东滨路、科苑南路等货车禁行道路进出深圳湾口岸,应按照深圳市交警部门有关规定,提前申办机动车临时通行许可,具体通行时间以许可证核定为准。
(临时通行许可申请入口:
https://msjw.ga.sz.gov.cn/

三、经深港陆路口岸通行的跨境货车所载运的特定货物,应符合《深圳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》(2022年版)的监管要求。

四、深圳市口岸办将根据分流转运实际推进情况,适时部署第三阶段安排,请各相关企业提前做好运输规划。有关深港跨境运输分流转运的最新动态,请密切关注“深圳口岸发布”及深圳市口岸办官方网站。

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
2025年8月21日